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全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攻坚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农业农村部《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安委会《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结合广西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任务。以“力争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降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目标,针对“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高危渔船和“碰撞、机械损伤、火灾、自沉、溺水、风灾”六类事故高发情形,全面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不断提升渔业安全治理能力和“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工作水平,为维护好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是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渔业领域风险隐患预防控制”“大力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推进实施渔港‘港长制’”“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治理”“开展渔业船员专项治理”“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渔业应急能力”“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等12具体行动。
三是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为确保全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成立全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会商机制,定期议定工作安排,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成立全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工作专班由广西渔港监督局派出三人组成,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七星路办公区广西渔港监督局办公室集中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