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4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2024年9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21号)。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多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
(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21号)
(四)《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办〔2024〕21号)
(五)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5〕77号)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22号)
三、主要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主要涉及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5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包含《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5个附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共分为6个章节,28条管理措施,在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职责、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资金使用和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主要支持集中育秧等稻油生产发展支出、扩种油菜支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出、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支出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并明确了集中育秧等稻油生产发展支出、扩种油菜支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出、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支出等补助经费的计算方法。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共分为6个章节,30条管理措施,在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职责、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资金使用和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主要支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出、种业发展支出、良种良法技术推广支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支出、畜牧业发展支出、渔业发展支出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并明确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出、种业发展支出、良种良法技术推广支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支出、畜牧业发展支出、渔业发展支出等补助经费的计算方法。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共分为6个章节,29条管理措施,在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职责、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资金使用和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主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出、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高素质农民培育支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出、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补奖支出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并明确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出、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高素质农民培育支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出、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补奖支出等补助经费的计算方法。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共分为6个章节,29条管理措施,在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职责、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资金使用和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主要支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支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出、渔业资源保护支出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并明确了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支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出、渔业资源保护支出等补助经费的计算方法。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共分为6个章节,24条管理措施,在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职责、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测算分配、预算下达、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主要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支出、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工作、耕地质量提升支出等方面的重点工作。
相关通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规〔202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