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分三大块部分,框架结构与农经发〔2021〕2号大体一致,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确立了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培育农业服务业战略性大产业为目标,以服务小农户为重点,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加速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着力构建主体多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格局建设初见成效,全社会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结合广西实际,同时吸纳借鉴农经发〔2021〕2号和其他省相关条款和内容,提出了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培育服务主体。加快培育多元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提升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拓展服务领域。推动服务领域向果菜茶药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三是创新服务模式。推行托管式服务,鼓励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推行合作式服务、订单式服务、全程式等服务。四是整合服务资源。鼓励和引导服务主体设立农业类“一站式”服务窗口,服务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服务主体与服务主体之间进行联合重组,建立区域信息服务平台等。五是推进项目实施。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六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对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破解全程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瓶颈,促进服务与科技深度融合。七是规范行业管理。加强服务主体动态监测,加强服务合同管理,加强行业宣传和行业自律等。
第三部分为“实施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及时掌握发展动态,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加强政策扶持。运用好现有财政支持政策,落实好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税收优惠政策,深化银企对接等。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市场化的教育培训机构作用。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为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