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要加强农业机械化等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执法检查,强化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农业机械化工作,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我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出了一系列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举措。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糖料蔗生产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自治区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就农机化发展作出具体部署。自治区党委将农机产业改革发展作为我区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自治区政府研究制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工作要点》提出,推动广西农机产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为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的精神,由自治区农机中心牵头编制了《广西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
二、制定过程
为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力求做到形势分析透彻,问题全面准确、措施针对性强,自治区农机中心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实地调研,多次召开区直有关单位和市县专题调研座谈会。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5月底,《规划》初稿编制完成。2021年10月,《规划》第一次征求意见,2021年12月底至2022年1月,根据新发布的《“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修改完善后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 2022年1月20日,邀请行业管理及科研院所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经完善后形成《规划》(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规划》总体上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的思路。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综合考虑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现实基础和发展趋势,加快我区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正文分五章:
第一章为规划背景,总结“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成效,分析当前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挑战和机遇。
第二章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到2025年,全区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农业机械化步入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时期。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396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7%,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丘陵山区县(市、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其中全区水稻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83%以上, 甘蔗收获机械化率超过30%;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机械化分别达到25%、15%、25%。全区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农田宜机化改造面积达到1500万亩以上。农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全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协管员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第三章为重点任务,首先是围绕水稻、甘蔗、畜牧水产以及我区特色作物农业生产机械化的薄弱环节展开,加大薄弱环节装备研发制造引进及示范推广力度;依托高水平推进“南向、北联、东融、西合” 全方位开放发展、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和强首府战略,创新打造中国—东盟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园,建设自治区级农机产业集聚区;根据农业产业和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需要,深化产教研融合创新,强化农机人才培养;围绕数字广西及智慧农业建设,发挥独特区位优势,促进农机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开展高质量机械化生产、大幅增加我区农机服务产值,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开展系统性培训,创新服务方式;立足我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服务我国南方乃至东盟国家,加快我区农机试验鉴定宽容增能,依托中国—东盟农机现代产业园区,推动农业部南方试验鉴定站落地,大幅提升我区农机试验鉴定水平;围绕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促进技艺深度融合,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效益,下大力气推进宜机化改造,制订相关标准规范,完善农机化管理服务体系。
第四章为支持政策,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农机作业补贴、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推动金融支持。提高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指导服务水平、深化农机驾驶培训制度改革、抓实农机安全生产。
第五章为实施保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加强评估监督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