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十四五”大水面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水面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90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必要性
(一)编制背景
按照农业农村部等《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9〕28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关于推进广西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农厅发〔2020〕68号)要求,编写组在调研全区大水面水域资源和征求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写了《广西“十四五”大水面生态渔业规划》。
(二)编写的必要性
大水面生态渔业规划是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组成部分,对保护大水面养殖水域、规范养殖行为、保障养殖者合法权益、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抓手,是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是实现我区现代渔业跨越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编写的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依据
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共25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年修正);
10.《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10月27日施行);
11.《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9月1日实施);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实施);
15.《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年5月1日施行);
16.《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17.《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18.《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19.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
20.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9〕28号);
2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渔业跨越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4〕39号);
22《关于加快推进广西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农厅发〔2019〕128号);
23.《关于推进广西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农厅发〔2020〕68号);
24.《广西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25.《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二)编写原则
1、生态红线原则。严格按照各地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禁止养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进行规划;严格执行大水面生态渔业增养殖容量标准,优先保证生态环境安全。
2、惠及民生原则。在水域所有权不变情况下,通过企业+养殖户的模式带动库区渔民积极参与生产,确保渔民就业增收,实现产业扶贫脱贫,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三、主要框架及内容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和附表。
(一)文本
本规划文本共分八个部分。
1、基础与现状。介绍了大水面渔业水域资源状况、大水面渔业的作用、种业基础建设情况、开发模式、以及人工增殖放流和休闲渔业取得的成效。
2、存在问题。分析了我区大水面渔业发展存在的五个方面的问题。
3、机遇与挑战。分析了当前大水面渔业存在的机遇与困难:一是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二是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推手。 三是大水面生态渔业传统发展方式需要进一步转变和提升。四是大水面生态渔业产业融合发展需要进一步壮大。五是大水面渔业水域外来污染和自身富营养化形势严峻。六是大水面生态渔业管理滞后严重制约产业发展。
4、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三个方面内容。
5、功能布局。包括功能区划概述,健康生态养殖区、净水增殖区、休闲渔业区三种规划区域适合的水域条件,开发的模式及规划建设的数量。
6、重点工作。确定了“做好稳定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空间,创新推广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大水面健康生态养殖,支持配套建设苗种培育基地(区域),支持加大人工增殖放流的力度,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培育打造自主品牌,支持发展智慧大水面生态渔业,支持配套建设大水面生态渔业码头,加强监督管理”等十项重点推进的工作。
7、重点项目。提出重点支持“苗种培育基地建设、健康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大水面生态渔业增殖放流、大水面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大水面生态渔业码头建设、大水面生态渔业品牌建设、大水面智慧渔业建设、大水面生态水产品精深加工”等8类项目,总投资额4.75亿元。
8、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加快经营体制创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估等提出了政策和工作要求,营造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区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政策和工作环境。
(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