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精神,加强农业种质资源有效保护、促进高效利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规划》按照中央《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要求,聚焦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谋划着力夯实种质资源基础、全面摸清种质资源家底、抓紧做好保护和鉴定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对我区发展现代种业、推动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及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划出台背景和意义
农业种质资源是推动现代种业创新的物质基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芯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物多样性的战略性资源。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南繁基地时强调“要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19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要求省级以上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要联合制定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2021年,胡春华副总理出席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指出“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抓紧抓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和保护”。
制定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强化保护利用水平,意义十分重大。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打好种业翻身仗的有力抓手。广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生物多样性水平居全国前列,农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等农业种质资源丰富。保护利用好广西农业种质资源,有利于拓宽农业育种创新遗传基础,注入种业科技创新活力,为突破种源“卡脖子”难题、打赢种业翻身仗提供重要保障。二是推动广西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强大动力。加强地方特色优良品种的收集、保存和提纯复壮,加快地方品种产业化开发,打造“桂字号”特色品种资源品牌,有利于推动现代特色农业转型升级,为广西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源头动力。三是我区种业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载体。在保护我区丰富种质资源保护的基础上,发挥区位优势,加强与东盟等国家的农业种质资源交流合作,有利于我区种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二、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逐步建立种质资源圃(库)、保种场(区)、基因库相配套,国家级和省级相衔接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及相关材料8万余份,其中稻种资源、甘蔗资源、桑种资源等保存量居全国前列,初步建立广西农作物种质资源数据信息平台。建成5个国家级、25个自治区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3个自治区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1个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地方鸡活体基因库。开展巴马香猪、环江香猪、陆川猪、隆林黄牛等畜禽资源抢救性保护。4个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成以4个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个国家级、24个自治区级水产良种场,以及4个自治区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创制出一大批适应生产和市场需求的优突破性农作物新种质,在粮食、甘蔗、畜禽等产业领域培育一批优良新品种。广西优质杂交水稻水稻选育全国领先, “桂糖42号”为我国种植比例和累计推广面积最大的自育甘蔗品种。三黄鸡开发利用的规模及产业化程度在全国所有畜禽遗传资源中贡献最大。
我区虽然是种质资源大省,但还不是种质资源强省,近年来,我区农业种质资源面临的挑战越来越严峻,加强保护与利用的紧迫性越来越强烈。一是特色种质资源消失风险加剧,部分品种特有种性严重退化。二是缺乏高水平种质精准鉴定和深度发掘创新平台,种质创新利用力度不够,难以满足新品种选育对新种质和新基因的需求。三是种质资源交流共享利用率低,公益性保护与商业化利用之间缺少有效的联结纽带,使得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四是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政策体制机制不健全,激励机制不完善。
为此,必须强化农业种质资源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定位,加快推进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加大资源创新利用和新品种培育力度,实现种业大省向种业强省迈进,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强力支撑。
三、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规划》坚持农业种质资源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定位,坚持保护优先、高效利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区农业种质资源丰富、区位独特、品种优良等优势,围绕农业科技原始创新和现代种业发展需求,以广泛收集、安全保护和高效利用为核心,集中力量攻克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构建多层次收集保护、多元化开发利用、多渠道政策支持的新格局。
规划提出,到2025年,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存总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初步建成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到2035年,力争成为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热带、亚热带种质资源创新利用中心。
四、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主要任务和体系建设
《规划》明确了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五大主要任务”和“四大体系”建设。
“五大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与登记,主要包括深入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全面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抢救性收集、规范农业种质资源登记要求、科学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等内容;二是提升农业种质资源保存保护能力,主要包括开展地方品种资源保护行动、实施农业种质资源标准化保存制度、实施种质资源定期安全监测制度、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技术攻关、科学布局种质资源保护力量、强化集约化现代复份保存等内容;三是强化农业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与优异基因发掘,主要包括开展现代精准鉴定技术攻关、实施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行动、加强现代基因发掘技术研发与应用、深度发掘一批重要的功能基因等内容;四是推进种质资源创新与开发利用,主要包括实施种质创制行动、加大农业新种质开发利用力度、建立农业种质资源共享利用交易平台等内容;五是强化信息化管理与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建设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利用中心、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探索建立联合创制和利益共享机制等内容。
“四大体系”一是建设农业种质资源保存体系,二是建设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三是建设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利用体系,四是建设农业种质资源信息共享利用体系。
五、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保障措施
《规划》围绕加强我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可操作的政策举措,主要有:加强组织领导,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海洋局、农科院等有关单位,统筹抓好规划落实;完善政策扶持,加强法规建设、强化财政预算和项目支持、落实用地保障;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健全农业种质资源工作绩效考核和人才评价机制,推进种业科研人才与科研成果权益改革,构建“区—市—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鼓励种业企业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营造保护农业种质资源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相关文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2021—2035年)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