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在扩大脱贫人口就业上有哪些重点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其中,就业是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关键环节。今年,我们将按照“一稳两拓两创两提升”就业帮扶工作思路,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扩大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推动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志气心气底气。
一是稳定就业规模。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全面落实交通补助、劳务补助等各项就业补助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下同)务工规模稳定在268.21万人以上,防止因规模性返乡导致规模性失业返贫风险。
二是拓展就业空间和渠道。深化粤桂劳务协作,加大区内劳务协作力度,优先保障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加强脱贫人口务工信息动态监测,动态摸清和掌握就业失业状态,强化就近就业岗位推荐,有序承接返乡脱贫人口。推动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保持总体稳定、规模合理,加强和规范岗位管理。落实就业帮扶车间优惠政策,推动就业帮扶车间数量和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中有增。
三是创建就业品牌和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培育壮大“八桂系列”等特色劳务品牌,增强劳务品牌在提升质量、提高收入、提振信心方面作用。完善“月调度季通报”机制,健全监测调度分析机制,加大对脱贫人口务工数据质量的监督核实。将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效考核。
四是提升就业质量和政策效能。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落实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应补尽补政策,加大雨露计划毕业生和脱贫家庭本科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围绕脱贫人口转移就业需求和市场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效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解决拖欠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工资问题,保障感染康复后脱贫人口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提高就业门槛、设置从业限制等就业歧视现象,积极维护脱贫人口劳动保障权益。
责任编辑:符振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