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管机制 补齐安全短板——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就《“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答记者问
编者按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就“十四五”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规划》主要精神和内容,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就《规划》制定相关情况回答了本报记者提问。
问:《规划》制定的背景及出台意义是什么?
答: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障,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项关系民生的政治任务进行部署。“十三五”期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但对标新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标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对标“四个最严”要求,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进入新时代,立足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总体要求,立足“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我们研究编制了《规划》。《规划》的主要意义在于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进一步明晰了今后五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重点举措与实施要求,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牢坚实基础。
问:当前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有哪些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规划》提出了哪些主要目标?
答:“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新的发展机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定位提到了新高度。随着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资格局加快形成,特别是公共财政向三农持续倾斜,将为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欠账问题创造更好条件。此外,人民群众消费不断升级,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了新动能。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1万美元,城乡居民消费加快向绿色、健康、安全方向升级,农产品需求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转变,为发展优质农产品提供了广阔空间。科技创新蓬勃发展,为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提供了新支撑。
因此,《规划》的发布恰逢其时,在此历史机遇下,《规划》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主要目标。
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禁用药物使用得到有效遏制,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得到有效管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分期分批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
监测监管能力提升。农药、兽药残留风险监测参数达到260项,监测数量达到全国每年2批次/千人。基层监测监管体系保持稳定,日常巡查检查常态化、制度化。风险评估支撑有力,应急处置有效开展。
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总数达到1.5万项,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面稳步扩大,标准化国际合作深入拓展。
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增至7万个,相关原料和生产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品质评价方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产品“三品一标”认知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现代化监管手段创新提升。乡镇网格化管理框架基本形成,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基本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
问:《规划》对“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十四五”期间,围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规划》提出了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实施全链条监管、创新监管制度机制、强化支撑保障等5大任务、24项重点举措。
一是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推动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推动农产品品质评价,稳步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二是强化风险监测评估。提高风险监测能力和监督抽查效能,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强化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三是实施全链条监管。要净化产地环境,加强投入品使用和生产过程监管,推进承诺达标上市,深化突出问题治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创新监管制度机制。持续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推进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和追溯管理,构建农产品“三品一标”新机制,推动社会共治。五是强化支撑保障。健全法律制度,强化体系队伍建设、投入保障和科技支撑。
问:“十四五”时期将如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
答: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进一步延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切实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规划》提出了六项基本举措,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并重的全链条监管。
加强投入品监管。严把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审批关,将投入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
净化产地环境。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密切关注重金属等问题,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
强化生产过程监管。对标“最严格的监管”,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推进承诺达标上市。加快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推动形成生产者自觉开具、市场主动查验、社会共同监督的新格局。
聚焦突出问题隐患。按照发现问题无死角、解决问题零容忍的要求,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持从源头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
问:“十四五”时期将如何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
答: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两个“三品一标”发展,提出了农产品“三品一标”的新内涵、新定位、新要求。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绿色食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启动了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加快推进合格证试行工作,突出承诺达标要义。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推动出台指导意见,按照新阶段农产品“三品一标”的新内涵、新要求,明确通过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机制。以规范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为重点,引导第三方认证机构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强化对获证主体的“他律”。通过扩大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覆盖面,提高社会认可度,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强化“自律”。打造一批农产品“三品一标”引领质量提升的发展典型,推动形成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为进一步发挥好农产品“三品一标”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作用,《规划》还专门对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的发展目标和推进路径进行了部署。具体来说,一是提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供给能力。再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2万个,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9%。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800个、有机农产品基地50个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园区50个,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
二是持续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支持10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命名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1000个,发布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影响力报告,开展特征品质评价,打造一批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样板,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
三是提升承诺达标合格证实施水平。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控自检大培训,每年每个开证主体至少培训1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要求。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与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的合作,推动农产品带证销售。
四是提升农产品“三品一标”认知度和影响力。推进主体承诺达标、质量认证、监测监管、信用管理、追溯管理、品质评价等协同实施,打造100个农产品“三品一标”引领质量提升的发展典型。
问:关于“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方面,《规划》提出了哪些创新?
答: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内容,《规划》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行探索创新。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我们将持续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充分发挥农安县辐射带动效应,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有效监管模式。预计“十四五”末农安县认定数量达到500个。
推进信用监管。加快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和信用评价等标准。健全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快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广泛开展信用动态评价。创新信用场景应用,探索“信用+合格证”“信用+产品认证”“信用+保险信贷”等模式。
推进智慧监管。积极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应用,推动机器换人、机器助人,构建可视、可查、可控的智慧监管新模式。
推进追溯管理。完善产地农产品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追溯信息贯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并向市场流通和消费端延伸。发挥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主体作用,推动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农产品追溯先行先试。优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功能,推广信息化追溯技术,总结典型追溯模式,培育选树追溯标杆企业。加强部门协作,推动追溯标准统一、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构建全程追溯机制。
构建农产品“三品一标”新机制。推动出台指导意见,按照新阶段农产品“三品一标”的新内涵新要求,明确通过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机制。
问:如何保障《规划》提出的任务目标能够落实落地?
答:《规划》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于有效执行,为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能够落实落地,我们制定了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农业农村发展总体规划部署推进。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细化目标、明确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确保规划任务有序完成。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要求,用好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质量工作考核等手段,严格落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致函、约谈、通报等形式,健全责任追究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坚决惩治监管不作为,落实“最严肃的问责”。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队伍建设,保证事有人抓、活有人干、责有人负。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督促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
三是强化实施评估。各地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对投入保障、能力建设、标准化生产、监测监管、执法办案、宣传培训等重点要求和任务落实情况给予重点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农业农村部将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