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商品房是否能作为饲养繁殖水生龟鳖类的养殖场地办理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许可证的问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第一、二、四款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论证评估后,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论证评估,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后制定、公布。所以需要确定你所养的龟鳖是否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如果“是”,需要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反之,不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工繁育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适宜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具备与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三)具有充足的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申请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野生动物种源来源合法证明;(三)与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说明;(四)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安全、防逃逸、防疫病、防环境污染方案;(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所以普通商品房具备上述养殖条件,可以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