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乌翅真鲨、灰三齿鲨这两种鱼类,如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2021年第3号公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21年第491号公告)、《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7年第2608号)、《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二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200号公告)、《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三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21年第490号公告),经核查,乌翅真鲨、灰三齿鲨这两种鱼类不属于保护名录的物种。养殖乌翅真鲨、灰三齿鲨不需要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二、养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内的物种,首次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需要以下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二)物种合法来源;(1.合法猎捕来源;2.养殖主体合法购买或转让来源;3. 国外合法进口来源。)(三)养殖场地证明材料;(1.固定养殖场所产权证明;2.固定养殖场所购买合同;3.固定养殖场所租赁合同。)(四)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五)场地照片材料。(1.养殖场地照片;2.养殖设备照片。)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22﹞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19号)的要求,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委托下放县(区)级主管部门办理,具体事宜也可向当地县(区)级主管部门咨询。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窗口,电话:0771-559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