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员登录| 协同办公| 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集
背景:
绿色蓝色橙色灰色白色
根据《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见附件),掺混肥料不但在标识区内要标注肥料名称、规格、等级、类别、组成、产品标准编号、生产许可证号、肥料登记证号/备案号、净含量等,而且还要标注生产或经销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访问统计 | 站点地图
桂ICP备19006652号 网站标识码:4500000028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