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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计划”的认定过程中学校仅负责提供学生的就读证明,“雨露计划”补贴资金拨付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过渡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函〔2022〕103号)规定由县财政局或乡村振兴局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方式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户,学生及其家长对补助资金拨付有疑问可向当地乡村振兴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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