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处理的问题
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调解达不成协议后怎么办?
答:《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争议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和解方案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可以给出书面处理意见后,终止调解。投诉者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进行解决。
问:在何种情况下,农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可以终止调解?
答:一、争议双方自行和解的;二、投诉者撤回其投诉的;三、争议一方已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四、投诉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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