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钦州市、河池市农业农村局,桂平市、钦南区、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南方酸化退化耕地治理”部署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5〕5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现将《2025年广西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6月29日
2025年广西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5〕5号)等有关精神,为做好2025年广西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核心,以土壤pH≤5.5的强酸和酸性耕地集中区域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典型引领带动,创新治理模式,完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酸化耕地治理。加快完成金城江区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治理任务,启动桂平市、钦南区第二批重点县建设,每县治理面积8万亩以上,年度累计治理24万亩以上,治理区域耕地土壤pH值平均增加0.15个单位以上,土壤瘠薄、板结、潜育化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治理区域主要农作物(水稻、甘蔗、玉米)亩均增产提升5%左右。每县集成一批成熟适用的酸化耕地治理综合技术模式,打造一批综合治理典型样板,形成稳定有效、可持续的治理体系,探索并建立可复制可借鉴的治理模式。
二、建设内容
(一)精准划定治理区域
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建立县级酸化耕地数据库,绘制土壤酸化程度空间分布图,掌握耕地土壤酸化程度、分布、面积、连片程度等情况,科学划定优先治理区域,落实具体乡镇、地块,建立治理档案,实现精准化管理。
(二)集成推广综合治理技术模式
根据土壤酸化成因、程度、作物类型及区域特点,在试验的基础上,重点推广以下综合技术模式:
1.水稻治理区。在金城江区、桂平市主推“冬种绿肥+钙镁磷肥”“冬种绿肥+秸秆还田+配方减氮协同施肥”等技术模式,在中稻或者晚稻收割后,水稻秸秆粉碎还田,利用冬闲田种植紫云英、油菜、苕子等肥田作物,配施钙镁磷肥,待绿肥成熟后翻压还田,达到提升土壤pH值和改良土壤的目标。
在钦南区沿海区域主推“碱性土壤调理剂+生物有机肥”“碱性土壤调理剂+碱性有机肥”技术模式,在水稻种植前或追肥时,施用治酸物料,配合高效排灌、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达到提升土壤pH值的目标。
2.甘蔗治理区。甘蔗种植区土壤酸性强,主推“碱性肥料+生物有机肥+深耕深翻”“碱性有机肥+配方施肥+深耕深翻”“碱性土壤调理剂+生物有机肥”等技术措施,在甘蔗种植前或追肥时撒施土壤治酸物料等,配合深耕深松、测土配方施肥,改善土壤酸性环境,提升土壤pH值。
3.玉米/花生治理区。主推“土壤调理剂+碱性肥料+配方施肥”“高钙碱性有机肥+碱性土壤调理剂”技术模式,指导农户在玉米、花生种植前撒施土壤治酸物料,配合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措施,达到提升土壤pH值和改良土壤的目标。
(三)建立综合治理区
在酸化程度重、集中连片、代表性强的区域,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好、积极性高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户,建设酸化耕地治理区。以施用土壤调理剂、绿肥种植、碱性肥料替代、增施有机肥等主要措施,配合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强化技术集成和项目统筹协同,打造酸化耕地治理综合施策样板,充分发挥引领展示作用。
(四)开展田间试验
项目县利用地方资金,加强项目衔接配合,结合地方产业和作物种植情况,对水稻、玉米、甘蔗等主栽作物开展治酸试验,根据不同酸化程度的土壤开展土壤调理物料、施肥量、施用时期及不同技术模式等试验比选评价,优化本地的酸化治理模式,进一步指导下年度的治理工作。
(五)加强实施效果监测
每个项目县按照每1000亩不少于1个取样点要求,尽量选择在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上,布设调查采样80个以上,原则上一经设立,3年内不得变更。实施前采集土壤样品80个以上,实施后按实施年度在同一点位上采集土壤样品。野外调查记录表详见附件2。土壤风干后,送具备土壤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为pH值、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交换性酸、容重等。做好项目实施前后取土化验、田间试验、效果监测试验等数据采集工作。
(六)评估项目效果
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耕地质量评价数据库,完成项目实施前和年度酸化耕地实施区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附件3)。根据《耕地质量等级》,分别选取区域调查和采样分析指标,确定指标权重,建立隶属函数、计算隶属度,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划分耕地质量等级。同时,结合酸化区定位监测结果,形成年度酸化区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七)上图入库
结合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高分辨遥感影像、项目实施区域等信息,在土地类型为耕地的范围内勾绘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实施区域界线。项目基础信息录入包括酸化耕地治理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实施面积等项目基本信息。项目验收通过后的一个月内,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将年度实施地块全部上图入库。
(八)强化技术培训和引导
面向基层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等开展实操性强、通俗易懂的酸化耕地治理技术培训,组织专家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指导答疑。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酸化耕地治理工作,编印发放酸化耕地治理技术手册、明白纸等技术资料。
三、实施范围与进度安排
(一)实施范围
金城江区、桂平市、钦南区。桂平市、钦南区因地制宜优先选择土壤pH值小于5.5的相对集中连片、生产基础好、群众意愿高、增产潜力大的有代表性的区域作为项目区,项目区一定3年,连续实施。金城江区在原项目区域实施。
(二)进度安排
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6月—2025年8月):根据农办建〔2025〕5号文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县酸化耕地治理的通知》(农办建〔2023〕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重点县编制2025年实施计划,桂平市、钦南区还需编制2025—2027年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方案。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审核,于6月底前由市级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同时,进行资料收集、地块选定、本底调查、物资招标采购等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8月—2026年7月):全面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完成土壤调理剂、有机肥等治酸物资发放与施用,落实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翻压等措施集成,开展治理区建设、技术培训与指导,开展实施前效果监测与评价。2026年1月15日前,项目县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推送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总结(附件4)。
效果监测与评估阶段(2026年7月—2026年8月):组织治理后土壤样品采集、检测与数据分析、效果监测与评价,开展项目自查、测产验收、绩效自评、总结报告等。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自验收。
总结评价阶段(2026年9月):省级核验与验收,谋划下一年度工作。
四、资金使用
(一)资金来源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6号)有关要求,安排中央资金3000万元。此外,重点县还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统筹叠加其他项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二)资金使用要求
1.规范资金使用。按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4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4〕5号)、农办建〔2025〕5号文件等有关要求,规范中央资金使用,确保中央资金主要用于施用土壤调理物料、粪肥、堆沤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及实施效果评价等,不得用于农机具购置、试验研究、宣传培训等土壤降酸培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对采用单一措施、已获得相关财政补贴的措施、调酸改土效果不明显的措施等不予补助。
2.加强资金管理。各项目县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补助标准、内容和时间期限,合理制定资金支出计划,加强开工建设、完工验收、审计决算、资金拨付、公告公示等全流程管理,做好年度资金使用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在资金支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支出进度上报农业农村部管理平台。同时,重点县要强化绩效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预算执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实施进度滞后、监督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县减少安排资金直至取消重点县建设资格。
五、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全过程管理,跟踪督促项目建设。项目县要将酸化耕地治理摆上重要位置,确保中央资金专款专用。重点县农业农村部门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组织实施,加快项目落地落实。
(二)加强投入保障
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强化协调推动,切实落实好地方资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水稻高产攻关行动等相关资金和项目衔接配合,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参与,以点带面协同推进本区域酸化耕地治理。
(三)强化科技支撑
充分运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摸清耕地质量现状,精准治理。加强数字信息化手段应用,掌握项目实施地块、具体措施、作业轨迹等信息。项目县要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联合区内外专家团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酸化耕地治理技术模式,打造一批综合施策样板田。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发放技术手册,指导农户科学治理酸化土壤。
(四)注重经验总结
做好酸化耕地治理政策和项目的宣传解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典型挖掘,强化带动,引导农民、新型经营主体等支持和参与酸化耕地治理。组织市乡村干部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场观摩,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农户参与积极性。各项目县要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报送自治区业务部门加大推广力度。
附件:1.酸化耕地治理年度目标表
2.酸化耕地治理效果监测调查记录表
3.酸化耕地治理专项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4.酸化耕地治理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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