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做好自治区土壤样品库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审批涉及的测绘工作,现就自治区土壤样品库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服务进行采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样品库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服务
二、基本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样品库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263.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692.57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570.83平方米,钢混凝土框架结构。本项目位于相思湖东路西侧,凤岭路东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内。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包含自治区土壤样品库建设项目在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审批环节涉及的测绘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测量放线、用地测量、规划条件核实、房产测绘、绿化工程测绘、不动产权籍调查等。
四、供应商资质
(一)报价单位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失信记录,近3年无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数据造假等不良记录。
(二)在南宁市“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内,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需与采购项目匹配。
(三)如有报价单位资料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供应商多测合一相关测绘资质证明,如位列南宁市“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截图证明、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等;
3.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4.报价单,报价为最终报价,不得再要求采购方追加任何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5.承诺书,承诺报价材料属实,无违法、失信记录、近3年无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数据造假等不良记录,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涉密测绘成果管理要求等。
以上各项文件须按顺序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封装在同一档案袋中。
(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报送地址
报价所需相关资料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联系。请供应商于2025年6月26日18:00前将报价材料邮寄至南宁市西乡塘区凤岭路6号,逾期不再接受报价(以收到日期为准)。
联系人:韩庆玥,联系电话:0771-2202867。
附件:报价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2025年6月20日
报 价 单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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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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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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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分类 |
工作内容 |
报价(元) |
平面控制测量 |
GPS控制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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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放线 |
新建建筑物放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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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准测量 |
GPS控制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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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测量 |
用地拨地定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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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绘 |
新建建筑不动产测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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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测绘 |
绿化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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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单体) |
验测平面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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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测高程、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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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单体面积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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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全面) |
规划面积核实(用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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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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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竣工探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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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籍调查(首登实测) |
不动产单元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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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测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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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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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本次报价为自治区土壤样品库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多个测绘业务总价,即包干价。若本表中未包含但项目审批中要求的测绘业务请在其它项中列明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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