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土壤普查的决策部署,做好2024年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将《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2月6 日
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关键之年。土壤普查是一项持续性工作,按照2023—2024年全面铺开、2025年完成成果上报的总体要求,紧扣国家和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2024年重点推进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样品制备与检测和县级成果汇编,加快土壤资源库建设。
一、全面完成外业调查采样
(一)表层调查采样。2024年2月底全区各县(市、区)100%完成表层调查采样任务。做好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样品流转等工作,并认真总结和资料归档,6月底前组织完成县级表层调查采样验收工作。
(二)剖面调查采样。自治区统筹组织剖面技术力量,加快推进剖面调查采样,市县配合开展工作,在2024年6月底前100%完成剖面样点调查采样任务。
二、全面完成内业测试化验
(三)样品制备。2024年表层样点制备6.05万个、剖面样点制备2344个。要及时做好样品制备实验室采购,4月底前100%完成表层样品制备工作,7月底前100%完成剖面样品制备。
(四)样品检测。2024年表层样点检测5.16万个、剖面样点检测2344个。要及时做好检测实验室采购,6月底前完成70%以上检测任务,9月底前100%完成检测工作。
三、严格全程质量控制
(五)外业质量控制。县级落实一线现场质控人员,进行100%现场检查,对样点代表性、采样方法、采样记录、照片规范性等进行重点检查。完成不少于220个点位的外业采样现场检查,完成4.38万个外业调查采样数据审核,编制外业质控报告。
(六)内业质量控制。完成内业制备、流转、检验承担机构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完成7.05万个样品制备和检测数据的审核,完成不少于355个的自治区级留样抽检,编制内业质控报告。
(七)平台数据审核。做好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和样品检测的数据审核。县级对外业调查采样数据、检测数据100%审核;市级对县级外业调查采样数据开展10%数据抽查;自治区对县级上报的外业调查采样数据、检测数据100%审核确认。及时完成所有数据审核并上报国家平台。
四、加快成果汇编
(八)完成县级成果编制。抓好先行县和脱贫县成果编制,由各市推荐一个以上工作基础较好、力量强的县作为成果编制先行县,严格遴选任务承担单位,及时收集相关数据加快开展编制工作,上半年初步形成县级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数据与数据库成果。其余县同步加快开展成果编制,年底前所有县完成县本级成果编制并验收。
(九)加快市级成果编制。各市组织协调所辖县开展成果编制,统筹技术力量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汇总县级成果,开展市级成果编制。并以贺州市作为先行市,上半年初步形成贺州市级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数据与数据库成果。
(十)加快完善试点成果。上林县要组织完善试点成果,完成试点县土壤志和土种志编制工作,开展成果应用。
五、开展专题调查
(十一)滨海盐土专题调查。自治区组织开展滨海盐土专题调查,利用沿海地区样点调查采样和检测数据,摸清盐土资源分布,调查利用情况,分析障碍因素,提出改良利用对策,形成滨海盐土专题调查报告,促进咸酸田有序开发和综合利用。
(十二)土壤生物调查。在做好全国典型土壤生物调查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情况,自治区组织开展土壤生物专题调查,完成样点布设、外业采样、样品制备、样品检测等任务,形成土壤生物调查专题报告。掌握土壤生物多样性,重点查清土特产区特有的土壤生物资源和功能,为土壤健康保育、耕地地力提升、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等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六、加快推进土壤资源库建设
(十三)土壤剖面整段标本制作。2024年完成300个土壤剖面整段标本制作。上半年完成招标采购,开展剖面整段标本前期修整,下半年开展土壤剖面整段标本加工制作,同步完成标本简介撰写及全套资料整理成册。
(十四)土壤样品库。上半年完成样品库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同步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财政投资评审、施工图设计以及招投标等相关工作,力争下半年进行实质性开工建设。
(十五)土壤普查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上半年主要完成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投资评审工作和确定研发机构,下半年主要完成平台整体框架搭建和重点模块研发,基本完成包括数据标准体系、数据汇聚中心、数据库建库工具、数据质检工具、脱密处理工具建设等功能研发任务,并在县级土壤普查数据建库工作中试运行建库相关工具,根据功能测试情况不断优化。
七、抓好培训与宣传
(十六)技术培训。一是数据审核培训,组织开展外业和内业数据审核、质量控制培训;二是成果编制培训,针对制图、建库、专题调查开展技术研究,形成广西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指南,组织市县技术人员及任务承担单位开展培训。
(十七)宣传引导。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了解土壤普查的氛围。做好土壤普查视频、照片等宣传影像资料的搜集、制作、整理,各县要搜集整理土壤普查各环节高质量照片不少于10张,并专业拍摄制作不少于5分钟的普查工作视频。
八、数据安全管理
(十八)确保数据可靠性。编制土壤普查成果,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确保普查成果准确、可靠、可信。
(十九)做好数据保密。在数据上传、审核、分析、汇总和制图等土壤普查各环节上注意信息的保密,确保普查信息安全。在土壤普查结果公布前,普查数据不得用于论文发表等。
附件: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先行县名单
附件
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先行县名单
(名单由各市推荐)
南宁市:青秀区、隆安县
柳州市:鹿寨县
桂林市:雁山区、荔浦市
梧州市:长洲区
北海市:合浦县
防城港市:防城区
钦州市:钦南区
贵港市:港北区、平南县
玉林市:容县
百色市:西林县
贺州市:八步区、平桂区、昭平县、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河池市:宜州区、凤山县
来宾市:兴宾区、忻城县
崇左市:天等县
桂ICP备19006652号 网站标识码:4500000028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