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及农业农村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的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现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预通知》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筛选类型、范围
(一)检测实验室(含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实验室、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实验室),原则上不超过30家。
(二)检测质控实验室,2~3家。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仅能申请参加两类实验室其中一类的筛选,实验室条件要求见《预通知》。
二、时间安排
(一)2022年3月8日前,各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纸质3份,含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1份)至自治区土肥站测试中心。
(二)2022年3月中旬前,组织完成本自治区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报送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有关材料以及自治区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申请和确认材料的电子版(含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至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请各检验检测机构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安排做申报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余焘
联系电话:0771-2202869
电子邮箱:gxtfzx@163.com
附件:
20220225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预通知).pdf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pdf
20220304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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