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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8-06-08 11:07     来源: 广西动物卫生监督所     作者: 广西动物卫生监督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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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强化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实施,依法履行职责,农业农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通知》(农办医〔2018〕9号)和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所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执法规范年活动取得实效。                                                                                                                  

                                2018年5月3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强化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实施,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规范我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通知》(农办医〔2018〕9号)和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增强责任意识、强化风险意识、优化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手段,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高效廉洁,敢于办案、能办铁案的执法队伍,切实维护养殖业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活动内容

   (一)厘清职能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三定方案”,结合我所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我所职能职责,明确我所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通过部门网站和广西动物卫生监督网向社会公布我所行政职权的依据、运行流程和监督方式(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防疫检疫监督科、兽药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科、动物卫生信息科、证章标志管理科)。

   (二)强化案件查办和督导。

    1.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三定方案”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各相关科室要加大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的动物卫生监督案件的查处(负责科室:防疫检疫监督科、证章标志管理科、兽药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科;配合科室:政策法规科)。

    2.加强对基层办案的督导。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例行督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通知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立案查处。加强对跨区域经营、运输未经检疫动物,收购、屠宰、加工病死畜禽,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畜禽标识,通过互联网买卖动物检疫证明,为非法来源畜禽违规出具检疫证明或佩戴畜禽标识等重点违法案件办理过程的跟踪指导。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涉嫌违反刑法的行为要及时指导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公安机关通报,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负责科室:防疫检疫监督科、证章标志管理科、兽药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

   (三)规范执法行为。

    1.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监督“双随机”检查制度”,根据动物免疫状况、动物疫病监测情况、动物疫情发生情况、投诉举报情况、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等确定“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防疫检疫监督科、兽药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科、动物卫生信息科、证章标志管理科)。

    2.实行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制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明确我所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员,确保辖区内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合法、有序开展(负责科室:政策法规科)。

   (四)提升执法能力。

    1.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组织全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全国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网络考试系统,开展执法人员在线学习、在线考核,确保学习到课率、考试通过率100%。开展执法人员轮训,每名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力争所有执法人员轮训一遍(牵头科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办公室、防疫检疫监督科、兽药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科、动物卫生信息科、证章标志管理科)。

    2.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开展全区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案卷评查采取随机抽查、互查互评和集中评查等方式进行,重点评查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程序规则等。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优秀案卷推荐参加全国动物防疫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防疫检疫监督科、兽药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科、证章标志管理科)。

    3.开展动物检疫技能竞赛。组织开展广西动物检疫技能竞赛,通过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检验基层动物检疫技术水平,提升动物检疫技术能力,培养一批爱岗敬业、懂技术、本领强的动物检疫专业队伍,选拔一批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动物检疫技能竞赛(牵头科室:防疫检疫监督科;配合科室:办公室、兽药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动物卫生信息科、证章标志管理科、人事科)。

   (五)强化信息手段。

    1.抓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建设。以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为核心,构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信息化监管系统,推动监管信息互联共享。继续推进完善远程电子出证试点建设工作,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牵头科室:证章标志管理科;配合科室:办公室、动物卫生信息科、防疫检疫监督科)。

    2.完善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完成动物诊疗机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五类监管对象基础数据的建档入库工作(牵头科室:动物卫生信息科;配合科室:防疫检疫监督科、兽药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科、证章标志管理科)。

    3.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力争实现所有畜禽屠宰企业、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场、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远程视频监控(牵头科室:动物卫生信息科;配合科室:防疫检疫监督科、兽药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科、证章标志管理科)。

    4.推进广西“动监E通”和动物无害处理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着力构建“互联网+动监”管理平台,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水平(牵头科室:动物卫生信息科;配合科室:防疫检疫监督科、兽药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科、证章标志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序推动本次规范年活动的开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结合开展“兽医主题公益活动”等活动,加大动物防疫和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广西动物卫生监督网设置“广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专题”栏目,对执法规范年活动情况开展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三)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基础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与履职尽责、执法程序、信息公开和执法保障相关的制度,切实做到制度规范、管理规范、行为规范。

   (四)认真总结报告。各科室要及时总结执法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所办公室和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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