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根据《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疫控督(2023)41号)要求,为提升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质量,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我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我所制定了《广西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广西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
2.动物检疫监督数据问题反馈意见表
3.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3年5月5日
附件1
广西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提升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质量,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我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规范动物检疫监督数据填报、传输等工作,强化数据规范性、信息全面性、上传时效性,有效提高动物检疫监督信息化水平,根据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质量的动物检疫监督数据,对提高动物检疫监督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信息化程度,推动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活动专项工作组,加强工作协调,细化实施方案,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实施。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乡镇的官方兽医、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含养殖场、屠宰场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等场所,承运人、动物和动物产品经纪人等经营主体)等基础信息的填报审核人员和县级以上信息管理员队伍,强化数据管理,确保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规范、准确、安全、有效,充分发挥其作为。
二、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自本方案发布起至2023年5月底,各市、县(区)针对目前正在运行使用相关的动物检疫监督数据系统(包括:动物检疫安全溯源管理系统、广西动监e通、牧运通、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广西畜牧兽医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兽医队伍人员管理系统和动物卫生监督报表等管理系统及其子模块)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做好梳理汇总,重点是对动物检疫监督信息填写不规范、上传不及时、信息不全面、数据不完整等进行核查。具体核查去年以来信息填报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数据词典填写;检疫出证数据是否规范、准确、是否存在异常波动、频繁作废情况;畜禽养殖、调运、屠宰、指定通道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业务数据,运输车辆登记或备案信息,以及组织机构、官方兽医、协检员、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等基础信息的填报是否规范、准确、完整并及时上报(或更新)。
三、开展“我给信息系统挑问题”活动
动物检疫监督信息相关系统经过多年升级维护和数据对接融合,功能不断完善,操作更方便,但在细节设计、数据共享、网络传输等需要不断完善。我所将在自查自纠阶段活动结束后,召集自治区、市、县三级信息管理人员和运维公司开展一次“我给信息系统挑问题”活动,各级信息管理人员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活动,补齐信息系统及其数据质量短版。
四、做好人员培训和总结表彰工作
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的人员、基础信息的填报审核人员、信息管理员的培训,使其熟练使用相关信息系统,并熟悉填报、审核、管理数据的各种要求,为提高数据质量奠定基础。
本活动从2023年5月开始到11月底结束,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对于数据规范、准确、完整并及时上报(或更新)的单位,我所将以适当形式给予表彰或通报表扬。
五、填报“动物检疫监督数据问题反馈意见表”
各市、县(区)针对动物检疫监督数据问题进行整理,填写“动物检疫监督数据问题反馈意见表”,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上传至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邮箱:gxdjxxk@163.com。电话:0771-3110402,联系人:唐晓秋。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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