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是消费者第一时间获取食品信息的直接来源,作为食品的“身份证”,承载着丰富的信息。它包括了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等说明物,标示规范十分重要。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前提下,现行的执行标准是2011年4月20日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和2009年10月22日修订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25年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卫健委联合修订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以下简称《标签通则》),同步修订颁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3月14日总局第100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两项新规将于2027年3月16日实施。2025年9月2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问答》。
为方便茶叶企业更好了解标签的新要求,文章梳理与预包装茶叶食品标签相关条款,并结合实际标签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读分析,以供企业参考借鉴。

01 2025版《标签通则》对茶叶食品标签的要求
2025年3月修订的《标签通则》,与现行的2011版相比,维持了基本要求和一般要求的项数,修改了实施范围、日期标示等具体要求,新增了鼓励标示的项目(数字标签)。依据茶叶产品的特性,2025版《标签通则》规定了在国内生产、加工、销售的预包装茶叶食品标签标示的一般要求共9小项。具体标示是指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日期标示,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产品质量等级。同时鼓励企业在预包装食品标签符合标准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数字标签展示食品标签信息。文章重点关注的是实施范围、基本要求、一般要求的四个小项(食品名称、配料表、日期标示、质量(品质)等级)和鼓励标示项目(数字标签)。
1、实施范围
2025版《标签通则》2.1条款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为“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或长度标识的食品;也包括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以计量方式销售的食品”。相较于2011版仅涵盖“预先定量包装”的食品,新规扩大了适用范围,将两类情形纳入监管:一是传统的预先定量包装食品;二是预先置于包装或容器中,以计量称重方式销售的食品。这意味着,以往在茶叶专卖店、商超中常见的,预先装在罐、袋中供顾客称重购买的茶叶,都必须附上食品标签。
2、基本要求
2025版《标签通则》3条款规定“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食品标签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应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虚假、夸大等欺骗性的语言文字、图形、符号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色差、版面设计等方式,误导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2011版的基本要求也规定了上述内容。2025版《标签通则》确立了食品标签的三大基石:内容合法、展示清晰、信息真实。标签设计必须保证消费者在常规购买场景下能够轻松、无障碍地识读,且标识在整个流通与销售周期内均保持完整、不脱落。最为关键的是,标签必须坚守真实性原则,例如不能刻意缩小关键信息字号、利用色差隐藏瑕疵,或通过版面布局让消费者对产品本质产生混淆。企业恪守这些基本要求是建立品牌信誉、规避合规风险的首要前提。
3、一般要求
(1)食品名称
2025版《标签通则》4.2条款规定“食品名称,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标示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的名称。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务院相关部门发布的规章及与食品命名有关的公告中已规定或采用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与上述名称本质相同的名称作为属性名称”。该条款延续2011版的内容,强化了“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核心原则。在实际标签审核中,一个常见的问题是食品名称与真实属性脱节。例如,一款执行GB/T 30357.2—2013《乌龙茶 第2部分:铁观音》标准的茶叶,直接以“铁观音”命名是合规的,因为其食品名称与标准所定义的属性名一致。一款名为“翠芽”的茶叶则暴露了一些问题,产品执行的是GB/T 14456.3—2016《绿茶 第3部分:中小叶种绿茶》,但单一“翠芽”二字无法让消费者明确识别其为绿茶。根据新规,此类情况必须在食品名称中标注真实属性,应规范地标示为“翠芽(绿茶)”,从而避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2)配料表
在食品标签中,“配料”是一个具有严格界定的概念,它涵盖了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被投入,并最终存在于产品里的所有物质,也包含了食品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2025版《标签通则》4.3条款规定“预包装食品(包括单一配料食品)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应标示引导词。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以质量计)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新规并未像2011版那样直接示例“配料”或“配料表”作为引导词,这一具体指引被转移至2025版《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标签通则>(GB 7718—2025)问答》第十七条进一步细化了标示要求,指出配料间可采用逗号、顿号等多种易于分辨的符号进行分隔,其目的在于保障标签信息的清晰性与可读性。
例如纯茶(如红茶)的配料表只需标注“红茶”一项。而对于调味茶(如“绿茶调味茶”),其配料表则须按照实际添加量降序排列,如:绿茶,红枣,枸杞,桂圆干,葡萄干,菊花。这一排序直观地向消费者表明,绿茶是产品的基质且含量最高,其余配料含量依次递减。
(3)日期标示
2025版《标签通则》4.7条款指明“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保质期6个月及以上的,可仅标示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不大于20平方厘米时,可仅标示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为指导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后合理食用食品,避免食物浪费,可根据食品特点及工艺标示消费保存期,作为食品在食品标签标明的贮存条件下的最后食用日期。”《2025版<标签通则>问答》第三十七条进一步阐释,为贯彻《反食品浪费法》精神,企业可基于食品属性与食用特点,自愿设定“消费保存期”作为消费参考,但该日期不得短于“保质期”。
对比2011版仅要求清晰标示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且日期顺序允许灵活标注(但需说明顺序)的规定,2025版显著强化了规范力度,不仅统一了日期标注顺序,更引入了“保质期到期日”与“消费保存期”两项概念。新规要求明确标示“保质期到期日”,一方面便于消费者直接判断可食用期限,无需自行推算,另一方面也遏制了企业通过模糊化日期进行误导性宣传的可能。
针对具有陈化特征的茶叶,新规同样适用。以普洱茶、白茶为例,以往标签中常见的“在适宜的贮存条件下,可长期保存”等表述将进行修改,需要设定保质期到期日。在此基础上,企业可通过补充标注“消费保存期”,向消费者传递更科学的品饮指导——即“保质期”关乎食品安全底线,而“消费保存期”可能关联更长的风味鉴赏期。这种双重指引,既符合法规要求,又有助于引导理性消费,有效减少优质茶类产品的非必要浪费。
(4)质量(品质)等级
2025版《标签通则》4.11条款指明“食品所执行的标准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应标示质量(品质)等级,否则不得标示质量(品质)等级。”茶叶产品的等级分类较多,应按照标准标示产品等级执行。如GB/T 22292—2017《茉莉花茶》等级分为:特种、特级、一级至五级、碎茶、片茶。DB3301/T 1135—2023《地理标志产品 西湖龙井茶》等级分为:精品、特级、一级、二级。《2025版<标签通则>问答》第四十条“产品分类、产品类别等不属于质量等级。”在质量等级上主要问题有:没有级别、不按规定级别名称标注、标注位置不够醒目等。在实际标签审核中还发现,某绿茶产品执行GB/T 14456.1—2017《绿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其标签上标注“一级”。该标准仅对产品进行分类,并未设立质量等级。因此,标注“一级”缺乏依据。对于执行此类标准的茶叶产品,其标签不应标注产品等级。

4、数字标签
数字标签是2025版《标签通则》中引入的一项创新内容,指在食品包装上通过二维码等信息化方式呈现标签信息。2025版《标签通则》9条款指明“鼓励食品生产者在预包装食品标签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同时通过数字标签展示食品标签信息。数字标签应通过易于获取的形式提供,鼓励兼容多种识别手段。”《2025版<标签通则>问答》第十三条进一步指出,提倡将数字标签二维码与包装上其他二维码合并,实现多码合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受实体标签版面所限无法完整呈现的配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地、食用方法、产品追溯及食品安全与营养等内容,均可通过数字标签进行补充展示。
国家卫健委于2023年启动了数字标签的试点工作,目前已经有100多家试点企业,涵盖乳制品、饮料、包装饮用水、方便食品、肉制品、植物油、糖果等主要食品类别。数字标签突破了传统标签的物理空间限制,具有信息容量大、读取便捷、形式灵活等优势。以茶叶产品为例,数字标签可用于展示从采摘、加工到包装的全链条溯源信息、风味雷达图、检验检测报告,个性化的冲泡指导等,有效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体验。2025年7月,国家卫健委与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标志着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正式迈向数字化发展新阶段。
02 2025版《管理办法》对茶叶食品标签的要求
2025版《管理办法》配套GB 7718—2025发布,对标签的具体事项做出更详细的规定。文章重点关注的是总则的标注内容、一般规定的文字对比度、字符尺寸、食品名称、净含量、产地。
1、总则
2025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食品标识中明确禁止标注以下几类内容:涉及疾病预防与治疗功能的声称;采用欺骗、误导或夸大方式进行虚假描述;违背科学常识、公序良俗或宣扬封建迷信;使用“特供”“专供”“内供”等词语指向党政机关或军队;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该条款同时强调,除保健食品外,其他普通食品不得在标识中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功效。与2009版相比,新版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特供”“专供”“内供”等表述。这一修订进一步强化了对食品标签内容的限制,体现出监管的趋严态势。因此,茶企需严格遵守新规,确保食品标签内容合法合规,避免为强调产品独特性而误用上述违规表述。
2、一般规定
(1)文字对比度
2025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事项应当使用与背景颜色对比明显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进行标注,其中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应当以白底黑字等对比明显的形式标注,保证清晰识读。”2009版第二十三条仅原则性规定标识应清晰醒目,背景与底色应采用对比色。新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化,特别指出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到期日以白底黑字等形式标注。这一转变为为企业设计茶叶食品标签时,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执行依据。
(2)字符尺寸
2025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字符尺寸要求进行了显著细化,具体规定如表1所示。

2009版第二十五条“食品或者其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时,食品标识中强制标注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两者相比,新版根据包装的最大表面面积提出了阶梯式递增的字体高度要求,确保包装尺寸越大,基础信息的可视性越强。新版还突出关键信息,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的标识要求单独列出,并设置了高于其他信息的强制性最小字号,有效解决了消费者在选购时遇到的“找日期难”问题,优化消费者的阅读体验,确保关键信息能被快速、准确地获取。
山东某检测公司检验发现,在312批标签不合格的样品中,茶叶及相关制品标签不合格10批,净含量高度标示错误4批次。在实际标签审核中还发现,存在生产日期、净含量字符高度偏小的现象。
(3)食品名称
与2009版相比,2025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三)新增了一项规定“食品中没有添加某种配料,仅使用食品用香精、香料调配出该配料风味的食品,且在食品名称中体现该配料风味的,应当在名称中冠以‘某味’‘某风味’等字样。”随着消费的多样性,除传统的茶类外,增加了各式香精、香料调配的新式茶饮,不同调味茶的食品名称如表2所示。

(4)净含量
2025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定量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的净含量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计量方式销售的非定量预包装食品无法标注净含量的,应当标注‘计量称重’等字样。”新版在延续旧版对定量包装相关规定的同时,新增对非定量包装情形的规范,明确指出当以计量方式销售、无法标注具体净含量时,应标注“计量称重”等字样。这一修订使法规涵盖的包装情形更全面,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
(5)产地
关于“产地”的标注要求,2025版《管理办法》相较于2009版进行了导向调整。2009版第七条明确规定产地为强制标示项,且需标注至地市级地域。而新版第十七条聚焦于生产许可证信息,未将“产地”列为强制标注事项。这一变化意味着,标注产地已从强制标示转为企业的自愿行为。鉴于产地与茶叶品质、风味及市场价值的紧密关联,企业可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品质宣称,在标签上清晰地标注,以提升产品竞争力。
03 结论与建议
1、研究结论
2025版《标签通则》和《管理办法》对食品标签的多项标示要求进行了全面优化和升级。新版《标签通则》侧重标签的技术要求,《管理办法》侧重标签的管理要求,两者共同实施,相互协同,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细化了强制性与鼓励性标示内容的要求。
针对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新规实施后需重点关注的是:实施范围、日期标示、字符尺寸、数字标签。扩大实施范围:预包装食品的界定从原先“预先定量包装”扩展至“在包装材料、容器中以计量方式销售”的食品,覆盖更多茶叶销售形式。新增保质期到期日:除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外,标签上须明确标示“保质期到期日”,增强产品时间信息的直观性。字符尺寸规范细化:根据包装最大表面面积的不同,对标签字符尺寸做出分级要求,其中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的字符高度须大于其他标示项目,确保关键信息易于识别。数字标签推广应用:建议茶企尽快在包装上印刷数字标签(如二维码),以扩展信息承载容量,便于消费者获取更全面的产品信息。
2、建议
(1)主动学习新版标准
加强学习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法律法规,确保从管理层到执行层都能深刻认识到食品标签合规性对于品牌建设与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优先使用新版《标签通则》和《管理办法》设计并制作新标签。特别要充分利用数字标签的技术优势,展示茶叶的信息,突显其独特性,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与市场吸引力。
(2)严格规范标签内容
茶企应对照新规的具体条款,对现有所有食品标签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逐条梳理标签标识改进和优化项目,准确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保质期到期日等强制性标示内容,确保标签内容规范。倡议在新规正式实施日期前,尽快完成标签内容和标注方式的更新与落实,以确保产品顺利进入市场。
(3)加强标签审核管理
建立完善的食品标签审核制度,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每一款食品标签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重点关注茶叶等级、日期标示、产品宣传等内容。通过构建严格的管控,不仅能有效规避因食品标签引发的投诉,更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坚守诚信的重要体现。
综上所述,2025年新修订的《标签通则》及《管理办法》通过细化技术与管理要求,推动预包装茶叶食品标签规范化,保障茶叶产品安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茶企需主动适应新规,优化食品标签设计,引入数字标签,提升信息透明度,强化监督管理,为品牌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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