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00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做好 2020 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各项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2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考试宣传发动工作
各市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执业兽医制度及考试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执业兽医执业准入、从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执业兽医制度的了解,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促进全区执业兽医队伍建设。
二、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今年的考务流程与 2019 年相同。网上报名后,报名信息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一致的人员,可正常缴费;报名信息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人员,以及凭职称报考的人员,须经现场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缴费;今年考试实行网上缴费。各市要明确专人负责考生报名咨询、现场确认等工作,及时解决考生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严格按照《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公告》要求审核报名条件。
三、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一)严格把握工作进度。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我厅制定了《2020 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工作实施方案》(附件 1)和《2020 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工作时间进度表》(附件 2),明确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各市要结合实际将本市涉及的具体工作任务细化,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组织报名、报名资格审核、收费收据出具、考务安排等工作,确保工作进度。
(二)落实考务各项工作。今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以计算机考试(以下简称机考)方式考试。我区只在南宁市设 1 个考点,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督促考试服务商尽快落实考试学校,并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农办医〔2018〕23 号)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设置机考考场。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要积极配合做好各项考务工作,抓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具体的《2020 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南宁市考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8月30日前上报我厅。
(三)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广西考区办公室、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 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科学设置考场和备用隔离考场,加强考场卫生消毒、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做好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测温、可疑人员隔离和消毒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
四、强化考试组织保障
广西考区办公室和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督促考试工作,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保持考点考试管理工作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相对稳定,需要调整的,务必及时充实到位,做好工作交接,确保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要加强与保密、供电、卫生、交通和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考试工作合力。要建立信息传达和报送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准确掌握工作动态。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兽医处和广西考区办公室联系。自治农业农村厅兽医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明旭,0771-2182564;广西考区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贤龙,0771-3120662。
附件:1.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工作实施方案
2.2020 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工作时间进度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14日
附件1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广西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0 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各项工作,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27号)要求,制定广西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今年的考试,进一步健全我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机考管理制度、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推进我区执业兽医队伍建设,为我区畜牧、水产养殖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兽医技术保障。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
工作任务: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制定下发《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试工作内容、方法、步骤、要求等。各市根据自治区的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好涉及本市的工作任务。考点所在的南宁市要按照要求制定本市相应的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完成时间:2020年7月20日前。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各市农业农村局。
2.完善考务管理机构。
工作任务:广西考区办公室、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考试服务商以及考试学校要根据今年的考务工作实际,及时充实和调整考务工作人员,完善考务管理机构,并将调整后的机构人员和分工情况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
完成时间:2020年8月17日前。责任单位:广西考区办公室、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
3.动员部署。
工作任务: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考试公告和下发通知,部署考试工作。各市召开专题会议,层层部署、落实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完成时间:2020 年 6—7 月。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各市农业农村局。
4.宣传发动。
工作任务:各地切实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兽医院校、动物诊疗机构、规模养殖场、兽医社会 化服务组织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制度及机考相关信息,增进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制度的了解认识。
时间安排:2020 年6—7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各市农业农村局。
(二)基础工作阶段。
1.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务培训。
时间安排:2020 年6—9月。
责任单位:广西考区办公室、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
2.遴选考试学校。
工作任务:确定考试学校,考试服务商按考场设置要求提供考试学校备选名单,由广西考区办公室考察确定。
时间安排:2020 年8月23日前。
责任单位:广西考区办公室、考试服务商。
3.考试预演。
工作任务:对今年新增的考试学校进行机考全过程预演,做好考试演练经费使用审批工作。
时间安排:2020 年8月24—28日。
责任单位:广西考区办公室、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
4.成立考务保障机构。
工作任务: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当地公安、监委、保密、电力、卫生、交通等部门,成立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考试学校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考务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负责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纪检监察、卫生防护、安全保卫、电力供应以及交通疏导等保障工作。
时间安排:2020 年8月。
责任单位: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
5.准备考务用品。
工作任务:根据考务工作实际需要,备足《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横幅、路标、相关考务用表及其他用具等各种考务用品。
时间安排:2020 年9月18 日前。
责任单位: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
6.签订服务合同。
工作任务:广西考区办公室确认遴选的考试学校具备能力承接考试工作后,由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与考试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
时间安排:2020 年7—8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考试服务商。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发布公告。
工作任务: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向社会发布广西考区考试公告。
时间安排:2020 年6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考试报名。
工作任务:组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做好报名相关问题答疑工作。各市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人对预审未通过考生和以职称报名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广西考区办公室负责组织复核工作。
时间安排:2020 年8月7日前。
责任单位:广西考区办公室,各市农业农村局。
3.收取考试费用。
工作任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我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桂农业公告〔2018〕27号) 的考试收费标准,采取网上缴费方式对审核通过的人员收取考试费用,各市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人负责为需要领取收费票据的考生开具非税收入专用票据。
时间安排:2020 年8月14日前。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各市农业农村局。
4.考前工作会。
工作任务:广西考区办公室召开考前考务工作会议,部署具体考务工作。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在考前召开监督员、监考员、安保人员等考务人员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各项考务工作。
时间安排:2020 年9月上旬。
责任单位:广西考区办公室、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
5.组织考试。
工作任务:制定考试期间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每位考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考试服务商根据服务合同和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广西考区办公室、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派员开展监督巡视。
时间安排:2020 年9月。
责任单位:广西考区办公室、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考试服务
商、考试学校。
6.作答结果回收。
工作任务:考试结束当天,考试服务商回收考生作答结果和 监控录像,确认无误后提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20 年9月。
责任单位:考试服务商。
7.资格授予与证书发放。
工作任务: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考试 合格分数线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资格授予公告,对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开展资格授予,发放证书。证书信息同时在网上发布,并开通网上查伪服务。
时间安排:2021年1—4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四)工作总结阶段。
工作任务:广西考区办公室、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对考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照考试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广西考区办公室负责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及时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时间安排:2021年2月。
责任单位:广西考区办公室、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考试比往年提前一个月,又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广西考区办公室、各市农业农村局、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做好本单位承担的各项考务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推动、督促考试工作,要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个人,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部门协调。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各市农业农村局在现有部门协调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工信、公安、保密、卫生健康、电力、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各个部门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响应顺畅,措施到位。
(三)广泛宣传考试政策。广西考区办公室、各市农业农村局要制定考试宣传方案,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考试政策,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执业兽医制度的认识和关注。
(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广西考区办公室、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的要求,加强考试组织各环节的新冠肺炎防疫,细化考点考场防疫措施,切实做好考务人员和考生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
(五)加强督促检查。广西考区办公室、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考试管理,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机考工作任务。
附件2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工作时间进度表
考务环节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考生报名 | 6月29日—7月12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考生 |
报名信息 预审 | 7月13日—8月2日 | 学信网比对学历信息;人工预审国(境)外学历信息;确定预审通过人员。 | 考区、各市农业农村局 |
预审结果 查询 | 8月3日—5日 |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预审结果,预审通过考生等待考区最终审核。 | 考生 |
现场确认 | 8月3日—5日 | 预审未通过考生和以职称报名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 考生、各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审核 | 8月3日—7日 | 现场确认材料报送考区审核;确定最终审核通过人员。 | 考区 |
审核结果 查询 | 8月10日后 |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考区最终审核结果。 | 考生 |
考生缴费 | 8月10日—14日 | 审核通过考生缴费。 | 考生、考区,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具非税收入专用票据 |
考试地点 确定 | 8月20日前 | 根据缴费考生人数,确定考点,落实具体考试学校。 | 考区、考试服务商 |
8月23日前 | 将考试学校和考场设置情况报考区。 | 考试服务商 | |
准考证 生成发放 | 8月31日—9月4日 | 审核考试学校,编排考场,生成准考证。 | 考区、考试服务商 |
9月7日—20日 |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 考生 | |
机考预演 | 8月24—28日 | 新增考试学校机考预演 | 考区、南宁市考点、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 |
考试组织 实施
| 9月15日 | 考区考务工作负责人、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报农业农村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 考区 |
9月15日 | 考点考务工作负责人、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报考区备案 | 南宁市考点 | |
9月18日—19日 | 安排值班 | 考区、南宁市考点、考试服务商 | |
9月18—19日 | 布置考场 | 南宁市考点、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 | |
9月20日 | 举行考试 | 考区、南宁市考点、考试服务商、考试学校 | |
机考作答结果、监控录像回收 | 9月20—21日 | 机考作答结果、监控录像回收 | 南宁市考点、考试服务商 |
违纪处理 情况统计 | 9月20日—23日 | 汇总、上报考生作弊处理情况 | 考点 |
9月20日—30日 | 汇总、确认考生作弊处理情况上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考区 | |
成绩公布 | 12月30日前 |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合格标准并公告 |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
资格授予、证书发放 | 2021年4月30日前 | 成绩合格考生提交执业资格申请,考区授予资格,发放证书 | 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