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关于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广西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发〔2020〕26号)文精神,经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并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团审议、票决,拟推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产业扶贫办公室为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刘长春同志为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创新奖。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专责小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七星路135号,邮政编码:530022,电话:0771—2182546。
反映情况要求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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