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水生动物防疫及疫情测报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2〕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评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厅渔业处于2022年11月4日组织相关专家对2023年水生动物防疫及疫情测报补助市县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函告厅渔业处。反映情况要求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钟强,联系电话:0771-5829761。
附件: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水生动物防疫及疫情测报项目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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