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计财〔2022〕2号)要求,经市县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现对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补助市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12月6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6日前向自治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反映(信函以送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勋,联系电话:0771-2424992,电子邮箱:gxncnyb@163.Com,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农业农村厅1号楼214号(七星路办公区),邮编:530016。
附件: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评审情况表(农村能源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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