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6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农厅函〔2021〕655号)
梁夏等6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兴业县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扶持力度的建议》(第2021615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主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在加大力度扶持兴业县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广西三黄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我厅和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7号)和《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2020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的通知》(桂产发〔2020〕2号)文件精神,联合成立了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工作专班,2020年获广西三黄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83号)要求,在兴业县建设1个肉鸡屠宰加工厂、1个标准化良种生产基地、2个标准化合作社养殖示范基地、3个标准化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养殖示范基地,由广西兴业和丰禽业有限公司7家企业和合作社共同建设。标准化肉鸡屠宰加工厂建成投产后,三黄鸡精深加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三黄鸡产业集群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种苗—肉鸡生产—技术服务—品牌打造”产业链条,推动了广西三黄鸡产业融合发展。
(二)打造广西农产品加工强县和百强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兴业县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标杆企业,广西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广西农产品加工强县和广西农产品加工100强企业评定活动,经过专家评定后兴业县2020年获得广西农产品加工强县称号,主导产业粮食、三黄鸡、生猪、茶叶、饲料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14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7家,2019年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87.7405亿元;广西春茂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兴业和丰禽业有限公司、兴业县嘉兴沃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家获得广西农产品加工100强企业称号,企业内部有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竞争力强,品牌知名度高,引领兴业县在肉类加工业、蛋品加工业、饲料加工业、粮食加工与制造业等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为广西规划建设自治区级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提供政策支持。2020年创建兴业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市级),扶持畜禽和饲料加工企业发展壮大。集聚区内入驻企业11家,自治区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有3家,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23亿元,有高新技术企业1家,开发新产品9个,辐射带动农户4000户,加工集聚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聚集、集约发展、功能配套,大力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向集聚区集中,成为农产品加工的示范区、引领区,不断提升农特产品加工业竞争力。
二、加大力度扶持兴业县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
自治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建设,2020年下达兴业县各类工业补助资金1610万元,支持兴业县中小企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支持兴业县工业发展。2021年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补助资金已整合用于实施“桂惠贷”政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桂惠贷”支持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92号)中关于三农贷等“桂惠贷”系列产品及支持范围,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请兴业县及时对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工信委,争取“桂惠贷”贴息及工业发展等相关资金支持用于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方面发展。
三、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扶持兴业县健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冷链物流体系
我区争取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其中安排兴业县200万元,支持冷链物流及农产品加工项目。同时,2021年中央将继续通过中央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请兴业县及时对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及申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继续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商务部门通过进一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优化部门预算结构等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四、关于适当集中扩大农产品初加工和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项目补助对象、品种
2020年起,中央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各地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建设,并通过《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限定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联合社)、支持多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建设,避免设施闲置浪费。在建设内容上,重点支持建设节能型通风贮藏设施、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储藏库以及附属设备,具体由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确定类型和建设规模。
2021年,中央将继续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各地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建设,但目前尚未下达具体实施要求。下一步,待中央明确有关项目实施要求明确后,建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中央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扩大项目补助对象及品种,或者在后续年度积极向农业农村部反馈我区有关政策建议,自治区财政将按照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指导。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