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44号提案答复的函(桂农厅函〔2021〕1064号)
黄振飞、潘永钟、覃建平委员:
你们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210344号),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区各级农业农村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广西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和规划(2018—2022年)确定的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符合预期,总体实现2020年阶段性目标和“十四五”良好开局,“三农”领域重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农业农村经济蓬勃发展,近五年全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4%,平均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1年上半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7.9%,创23年以来的新高,两年平均增速5.4%,排在全国第5位。现代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打造形成粮糖果蔬畜渔等千亿元产业集群,把螺蛳粉等一批小产品做成大产业;打造了一大批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农业产业强镇,建成了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新高地。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63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37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94%以上的脱贫人口通过发展产业实现增收。农村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明显改善提升,农村各项事业加快发展,为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们积极采纳各位委员提出的有益意见建议,进一步抓好提案成果转化运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
一、关于“建立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联动机制”的建议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整体部署,“十四五”期间我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梯度有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发挥好城镇对乡村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更好激发农村内部活力,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双向流动,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二是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强化村庄规划实施的刚性约束,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快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应编尽编。三是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重点聚焦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两大领域,深化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推进扩大人口大县、经济强县和县级市权限,依法依规赋予部分设区市管理权限,推进“市县同权”“强镇扩权”改革。改革完善县域财政体制,优化自治区财政直管县和市管县分类管理机制,推进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壮大县域经济,每个县因地制宜聚焦发展1—2个主导产业。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建设,积极推进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加快构建“都市经济圈+农业现代化”功能互补、产业融合、要素畅通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选择一批具备条件、有代表性、规模适度的中小乡镇开展示范创建,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推动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
二、关于“优化乡村产业布局”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了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具有广西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面构建。一是扎实做好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布局。落实农业功能区和生产布局制度,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5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150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创建自治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4批共42个,获认定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8个,数量排全国第一。二是打造形成“10+3”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推动全区农业转型、优化和升级,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聚焦品种品质品牌“三品”提升,选取10大种养产业和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3个新兴产业,实施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10+3”提升行动。提升行动以2015—2017年为第一阶段,2018—2020年为第二阶段,一直持续整个“十三五”时期。全区14个市立足实际,相应推出各有特点和侧重点的“10+3”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上下齐心,成功打造了粮、糖、果、蔬、畜、渔6个千亿元产业,蚕桑、中药材、优质家禽3个五百亿元产业,并实现休闲农业产值超400亿元,茶叶产值超250亿元、富硒农业产值超60亿元,其中水果、糖料蔗、桑蚕、黄羽鸡、罗汉果、茉莉花茶等多个产业规模稳居全国首位。三是着力构建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带。建设县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集聚区116个,打造形成了桂中蔗糖、北部湾粮油、桂北果蔬、桂中南现代中药、桂东南畜禽产品、桂南水产品等系列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带。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优化乡村产业布局,提升现代特色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2021年1月,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实施现代特色农业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作为“十四五”期间广西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聚焦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大力实施现代种业与科技装备、农产品加工业、新型经营主体倍增、绿色兴农等系列工程,做强蔗糖、水果、蔬菜等6大千亿元产业,新增打造优质家禽、茶叶、油茶3个千亿元大产业,培育800亿元蚕桑、500亿元中药材产业,做强做精一批“小特产”。努力将广西建设成为面向全国的重要农产品保供优供大基地、绿色优质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以东盟为重点的国际性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山清水秀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目的地。
三、关于“构建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依托特色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多渠道促进了农民持续较快增收。2020年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15元,提前三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2021年上半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40元,同比名义增长14.5%,在全国排名第8位。一是打造了一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截至2021年9月,全区已认定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339个、县级示范区873个,升级打造了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级6个、自治区级20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4个,农业产业强镇37个,其中2021年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共获得中央奖补资金达6.2亿元。二是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加快转型升级。引进培育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900多家,评出了12个农产品加工强县和100强加工企业,基本形成每个优势特色产业都有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的发展格局。2020年全区主要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5%,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约8000亿元。大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加快建设。三是推动乡村休闲旅游业蓬勃发展。累计创建14个国家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263个自治区级示范点,4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2020年全区休闲农业接待游客超过1.2亿人次,年收入超过400亿元,广西首次进入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十强省份行列。四是“互联网+”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累计建成农村电商服务网点4000多个,物流配送网点3000多个,网络销售额累计140多亿元,农村电商成为了消费扶贫的主要方式之一,为促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作出了突出贡献。
下一步,我区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启动实施广西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五年行动,新增建设自治区级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300个以上。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扶持建设一批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持续创建一批高标准的产业园、特优区、田园综合体、产业强镇等。实施新一轮县域经济提升行动,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安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约束和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项目用地布局,鼓励和支持发展壮大乡村旅游、康养和农产品深加工等新产业新业态,指导各设区市每年应至少安排5%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四、关于“构建‘一村一策’的土地流转政策”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全面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巩固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一是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2020年底,完成确权面积4550万亩,颁证率达98.42%,高于全国96%的平均水平,867.51万农户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让农民真正吃上了“定心丸”,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稳步推进,农民享有了更多财产权利。二是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特别是2019年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土地活力和红利,作为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重要举措。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用好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成果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务虚会,专题研究进一步完善广西土地经营权流转与“三权分置”支持政策体系,加大力度支持引导土地经营权加快有序流转。三是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全区已累计建立101个流转交易中心,业务覆盖所有县(市、区),当前全区土地流转面积约1300万亩,约占二轮承包面积的3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营面积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有2.1万家。贵港市覃塘区结合土地确权成果,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探索推行“土地预流转”,实现土地有效利用,促进了农民增收。南宁市在14个县区、开发区的1506个行政村全面铺“一村一策”的土地流转政策,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194.7万亩,占全区土地流转面积的15.1%,初步实现集中连片种植和集约化经营,有力推动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目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正牵头起草《广西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实施办法》,预计年内出台;同时正加快制定《广西农村土地经营权管理实施办法》,为全区规范管理土地流转提供具体操作办法。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抓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及到期延包30年工作。推动各县区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制定本地的实施细则。此外,将推动各地抓紧制定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完善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制度,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推动各地参照中央和自治区规定制定本市县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流转合同。
五、关于“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储备库”的建议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近年来,我区着力抓好“选才、留才、育才、用才”推动乡村振兴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批优秀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一是出台推动乡村振兴人才振兴措施。2018年自治区印发了广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和规划,明确要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截至2021年3月1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区16411个村(社区)全部完成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2021年3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提出了具有高含金量的“十条措施”保障我区乡村人才振兴,成为全国第一个以省级组织部名义印发的乡村人才振兴政策性文件,经验做法得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的充分肯定。二是积极搭建平台推动人才下乡。2016年以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推动创建了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1.96万个,各级示范区拥有农技人员2.1万人,引进人才1.4万多人。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按规定落实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支持退伍军人、毕业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创业。截至2021年4月,全区共有创业孵化基地385个,实有入驻企业/团队11899个。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通过招聘、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组织了483 名“乡村规划师”开展挂点服务。三是大力培养乡土人才。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对乡土人才进行分类管理、靶向培养,采取开展实用技术讲座、“名师带徒”、订单培训等方式分类培训,培养了一批“土专家”“田秀才”。目前,全区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92.5万人。此外,我区每年投入9000多万元,重点面向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强培训后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十三五”以来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4.6万人。四是做好驻村工作队轮换工作。2021年3月,印发新一轮驻村工作队轮换的通知,对5379个脱贫村、78个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向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派出驻村工作队长60人,6月底已全部到位交接。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坚持“有用就是人才,人才就在身边”理念,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分门别类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储备库,激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扎得下根、做得成事的新时代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今年下半年,自治区将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全区评选表彰在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300个先进集体和600名“壮美三农人”,让更多的乡土人才有获得感、荣誉感。
感谢你们对“三农”问题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关注我们的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