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22号提案答复的函(桂农厅函〔2021〕1044号)
黎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稳定的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机制的提案》(第2021032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坚持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现代发展,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向“三农”领域倾斜,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大农业农村投资,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加大乡村振兴财政支农投入
我厅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向“三农”领域倾斜。一是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2021年截至目前,我厅共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180多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补贴、双季稻轮作试点、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生猪稳定生产、肉牛肉羊养殖、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作物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控等项目。二是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我厅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夯实农业农村基础、提升农业综合能力的作用,目前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已下达8亿多元,主要用于现代种业提升、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
二、构建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
我厅积极探索多元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融资渠道。一是推动金融服务“三农”。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积极推动银行金融机构对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与多家银行金融机构签署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举办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支持力度,积极发挥金融政策措施对农业农村投资的拉动作用;通过落实自治区“桂惠贷”贴息政策,今年以来为中小微农业企业争取到“三农贷”优惠利率贷款100多亿元。二是积极争取涉农领域专项债投入。我厅积极推进各市县做好涉农领域政府专项债项目储备,积极扩大政府债券投入农业农村规模,2020年全区共发行乡村振兴、人居环境以及村庄整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及产业园建设等债券资金超100亿元。2021年继续加大债券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力度,截至目前通过新增政府债券安排乡村振兴、农业项目一般债资金及农业产业园类专项债80多亿元。三是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邀请PPP项目专班专家到我厅开展PPP项目辅导,并组织全区农业农村部门向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推荐了一批农业农村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动项目进一步落实。
三、加强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保障
我区积极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支农政策,为扩大农业农村投资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支撑。一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按照中央调整优化保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结构的要求,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和壮大粮食等优势特色产业,提高欠发达地区发展和壮大粮食等优势特色产业投入比例逐步达到50%。二是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财力加大农业产业投入,提升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撬动金融加大农业产业支持。三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3号)》,明确通过加大用地保障支持力度、降低用电成本、优化能耗指标配置、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支持、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扩大农业农村投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四是研究制定《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金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下一步,我厅将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任务要求,认真抓好乡村振兴相关支农政策落实,聚焦补上“三农”领域短板,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优化农业投资管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力推动农业增效、乡村振兴。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