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清廉乡村建设第四次协调会
11月30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清廉乡村建设第四次协调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清廉广西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桂林)精神,听取各责任单位2022年清廉乡村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年底前工作及谋划2023年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陆景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清廉广西建设现场推进会(桂林)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要在强化责任落实、协同联动、问题整改、宣传引导上下功夫,聚焦“四项清单”、“五个一批”、月度重点工作推进等2022年目标任务要求,集中解决当前乡村治理暨清廉乡村建设工作推进当中的一些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让老百姓感受到更多获得感,努力推动清廉乡村建设落到实处,确保年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
会议要求,要部署抓好迎接自治区清廉办有关清廉乡村建设专项督导准备工作和清廉广西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清单任务整改工作;要部署抓好清廉乡村建设年终工作总结、绩效考评、转段验收等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与报送,加强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积极谋划好2023年清廉乡村建设常态化推进工作。
会议还通报了自治区清廉广西工作推进碰头会、贯彻落实《清廉广西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有关任务清单》协商会、2022年乡村治理暨清廉乡村建设调研督导等有关工作情况。
自治区党委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自治区民宗委、民政厅、司法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审计厅、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乡村振兴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驻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