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我控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在种植、养殖、生产等环节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大家能吃上放心肉、有机菜和无毒害的新鲜瓜果。
目前我县有36家企业自主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由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具,内容包括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详细标明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在合格证上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产品相关认证认定标志等。
从年初以来,苍梧县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深入辖区内所有认证及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实体,共出动了50多人次开展农产品合格证相关知识宣传,要求所有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必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开具、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并以实施合格证制度为契机,“苦练内功、真抓实干”,积极打造当地品牌,壮大自身规模,为苍梧农产品“走出去,响起来”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