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钦州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农业发〔2022〕4号)
钦市农业发〔2022〕4号
关于印发钦州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按时依规完成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等工作,现将《钦州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钦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
钦州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4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自治区、市政府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022年已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力争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方案制定。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商财政部门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1月31日前报县区人民政府审定。各县区人民政府3月15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此项工作。
(二)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各县区要及时对相关业务干部和所辖镇工作人员进行软件操作培训。以自治区、市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及时更新补贴农户信息。
(三)完善档案管理。各县区要做好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的归集、整理、存档。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传单、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做好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等工作,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入户抽查各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情况,核实承包耕地面积同申报面积是否有出入,确保农民不出现虚报、谎报情况。
三、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一)报送方案及绩效目标。2月28日前将《本县区2022年广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
(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9月28日前收集、汇总所辖镇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将补贴资金发放书面总结报送自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三)年度总结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11月28日前将2022年工作总结(含补贴资金结余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未尽事宜,请与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系。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朱开宇,联系电话:2811225;市财政局联系人:李湘玲,联系电话:2833025。
(编辑:农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