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推进会
为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身份确认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维护广大“出嫁女”等特殊群体的权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2021年8月18日上午在城区机关会议中心8号会议室,兴宁区政府副区长陈志华主持召开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推进会。兴宁区政府办副主任周华彤、兴宁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粱润荫,三塘镇副镇长黄春荣、五塘镇副镇长冯文政、朝阳街道办副主任郑桂林、民生街道办副主任李远超、兴东街道办副主任韦永生等领导,城区产权办工作人员、各镇、街道产权工作负责人等22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首先,兴宁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粱润荫介绍了《兴宁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矛盾纠纷调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编制过程,该《办法》已经区委、政府已审议,即将印发执行。
随后,各镇和街道依次汇报了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情况,三塘镇将以那况村为试点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全力做好辖区维稳工作。陈志华副区长特别指出,各镇、各街道要明确“待界定人员”的标准,仔细区分群众的实际情况和诉求,力争做到“同案同判”。
最后,陈志华强调,各镇、各街道要深刻认识到调处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办法》工作流程,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及兴宁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的要求,依照事实证据做出处理决定。各镇、各街道要主动作为,摸索工作细节,把握工作原则,抓紧落实各项工作,争取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推荐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