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管理,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近日,凭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的餐饮企业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期间,农业执法大队共对市区内5家饭店,郊区及乡镇4家农家乐餐饮企业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有非法经营国家、自治区重点保护的物种情况,以及是否持有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利用特许证。经检查,未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向各餐馆经营者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强调合法利用和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累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的刑事责任、水生野生动物宣传图片等资料50份,告知各餐饮企业:禁止无证经营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如经营活动涉及保护名录的龟鳖、大鲵等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的前提下是可以经营的。原属于经济鱼类的芝麻剑(学名班鳠)、乌原鲤、黄魟等鱼类,已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禁止捕捞与经营。餐饮企业表示已知晓相关法律法规,在未办理相关许可的情况下不会进行销售。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下一阶段,凭祥市将继续加强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经营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