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办理国家二级保护水生物养殖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 申请人若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养殖场地使用证明材料、养殖场地、设施照片、证明人工繁育的物种来源合法的文件或资料以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经所在地县级农业(渔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到农业农村厅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具体办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art/2020/11/27/art_3_21643890.html)进行查询,或者拨打农业农村厅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771-5595602进行咨询。